因为少数法拍房难以腾退,法院的拍卖公告中明确指出,买方应自行解决法拍房腾退的问题。所谓“不交房”是指,尽管可以通过拍卖获得产权,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交付给买方。一般不交房子的情况可以分为租赁和被第三方占用。那么,武汉法拍房腾退困难怎么办?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一、租户与原所有者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在房子被没收之前,还是被没收后发生的?
1、如果租赁合同是在房屋被没收后签订的,则可以判决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冻结、扣押的财产,其财产所有者将丧失对该财产的处分权,因此,法院扣押后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2、法院没收房子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一定有效吗?这个也未必就都有效。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当事人的财产,承租人拥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必须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以证明是承租人。否则,首先自动放弃购买权,承租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租赁证明。如果承租人在拍卖前不能向法院提供租赁证明,拍卖后声称自己是承租人,并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然后再出示租赁合同的,法院也是不会承认的。还有就是10多年的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多年租金等不合理的租赁合同也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批准。在这种情况下,都能向法院申请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二、如果有人强行占有房子,拒绝自行搬家呢?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先与占有者沟通,尝试双方进行协商。因为部分占有者需要找到其他居住地才能搬家,一般的方法是给对方一两个月的时间找房子搬家,或者先在外面租一两个月的房间,让他们能够把房子空出来。遇到蛮横无理的人拒绝搬家的,只能再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让法院强制执行,让他们搬家。
武汉法拍房腾退困难要怎么办?通过以上内容介绍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知道,不同的情况就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如果你自己实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法拍房腾退事宜的话,那么可以找法拍房腾退团队来帮助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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